德州新聞網訊(記者李海玲通訊員夏廷奇)近日,禹城市人民法院安仁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,雙方在法官主持下現場完成交接,實現“調解即履行”。
原告、被告于2024年底結婚,因性格不合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便分居。女方起訴離婚,雙方就彩禮返還問題爭執激烈。承辦法官李功立確立“調解優先、隨案履行”思路,依據相關司法解釋向雙方闡明法律原則,核算訴訟與執行成本,促使雙方達成調解。為防止再生爭議,法官協調確定履行時間地點,并安排干警現場保障。2月28日,雙方在安仁法庭完成清點交接。
該案是市法院探索“隨案執行”機制的生動實踐,將執行督促嵌入審判流程,從源頭避免后續執行程序,減輕群眾訴累,節約司法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