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□ 本報評論員 張兆友
近日,有媒體報道,某地一條承擔著沿線村落農田灌溉、生產排水功能的溝渠,因當地小作坊違法直排,水體發黑、異味刺鼻,村民投訴多年未果。面對追問,當地干部回應:“家庭式作坊比較隱蔽,確實監管難度有點大。”
“治反復、反復治”的背后,固然有基層治理的難點,但更折射出一些黨員干部心中扭曲的“大小觀”。在這些人的政績坐標系里,招商引資、項目落地是光鮮亮麗的“大工程”,而治理田間地頭的一條臭水溝,不過是無足輕重的“小事情”。事實上,一條水渠之困,癥結不在于作坊多么隱蔽、監管多么困難,而在于有沒有真正把百姓的呼聲放在心上,有沒有啃硬骨頭的決心。
廓清“大”與“小”的辯證關系,是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的關鍵一環,也是推動事業發展的方法論指引。
如何理解“大事”與“小事”?立場決定視野。在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,習近平同志在《心無百姓莫為“官”》一文中寫道:“對老百姓來說,他們身邊每一件瑣碎的小事,都是實實在在的大事,有的甚至還是急事、難事。”利民之事,不論大小,皆為政績。自覺將民生小事當作大事、要事來抓,使黨心與民心相通、國策與民意共鳴,正是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”這一根本宗旨最真切、最具體的體現。
重視“小事”,不是否定謀劃全局、推動發展的“大事”。善為者,必是能于細微處見精神、在煩瑣中顯真功的實干家。新征程上,我們追求的宏大目標,無一不是由無數具體而微的民生改善累積而成。一條水渠的清澈、一個社區的安寧、一項審批的簡化,這些看似瑣碎的“小”,正是構成“國之大者”最真實的細節。
糾正“重大輕小”的偏向,既需思想上的清醒認識,也離不開制度的剛性約束。拿生態環境保護來說,不久前出臺的《美麗中國建設成效考核辦法》明確提出,要考核群眾對本地區美麗中國建設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滿意程度,將“群眾滿意程度”納入關鍵評價指標。這套制度設計的“硬杠杠”,堅持目標導向、問題導向,必將有力推動各級干部算好、算清“生態賬”與“民心賬”,讓那些企圖以“大項目”光環掩蓋“小問題”頑疾、用“紙面整改”應付“實質治理”的做法失去空間。
勿以績小而不為。政績的“大小”,最終要由人民群眾來評判。只有善于從群眾急難愁盼的“小事”入手,從制約發展的具體堵點破題,通過解決一個又一個“小問題”,才能真正把實打實的政績寫入群眾的心坎里,成就一番“大事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