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訊(崔冠楠劉曉艷)近日,樂陵市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,從介入調解到圓滿結案僅用時兩天,贏得雙方當事人認可。
該案中,余某曾租賃王某房屋。租賃期滿后,王某拒絕退還押金,對余某先行墊付的水費也拒絕退還。多次催要無果后,余某訴至法院。盡管案件標的不大,調解難度卻相當高:原告余某態度堅決,分文不讓;被告王某心存怨氣,認為房屋在租賃期間出現損壞,拒絕配合,雙方對立情緒嚴重。
法官劉剛在厘清事實、找準矛盾根源后,采取“背對背”方式耐心調解。他一方面安撫余某情緒,引導其理性表達訴求;另一方面緩和王某激動情緒,結合法律法規細致釋法說理。最終僅用兩天時間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王某全額履行退款義務,并專門致電法官表示感謝,余某也發來信息表達謝意,這起矛盾尖銳的租賃糾紛得以高效溫情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