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曹清)近日,市教育局正式印發(fā)《德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互轉實施細則(試行)》,明確結對辦學、互轉條件、辦理流程、學分互認等全鏈條規(guī)范,為學生多樣化選擇、多路徑成才提供制度保障。
細則遵循自主自愿、雙向流動、學分互認原則,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體局統(tǒng)籌確定普職結對學校,原則上首次招生按每組結對學校每年不超過50人安排招生計劃數(shù);市屬學校由市教育局統(tǒng)一安排結對。結對校按相同直認、相近可認落實學分互認,避免重復學習,缺修課程由轉入校安排補學。學籍管理堅持人籍一致,嚴禁雙重學籍與空掛學籍。
在互轉條件上,中職轉高中嚴格限定同縣域、中職一年級全日制學籍且具備德州中考成績,僅可在高一兩學期期末申請,通過職普融通考核方可轉入。高中轉中職面向全市高一至高二上學期學生開放,每名學生僅限轉學一次,須轉入三年制中職專業(yè),不得進入五年制及“3+ 4”貫通培養(yǎng)班,在中職實際學習時長不少于一年半,轉入前由接收中職組織綜合素質與適配性考核。
中職轉高中于每年5月、11月發(fā)布通知,學生限報一所結對高中,經(jīng)中職推薦、高中語數(shù)外三科考核,原則上,錄取學生三科總成績不低于該高中學校三科總成績排名的95%,經(jīng)多級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學籍變更。高中轉中職于6月、12月申請,由中職組織適配性考核,合格后注冊中職學籍,同步注銷高中學籍。